民安處是保安局轄下的一個政府部門,編制人數為107人,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,其餘則為部門人員及一般職系人員。他們的工作是為民安隊志願人員提供行動策劃及管制、隊員訓練、行政和後勤支援。
民安隊是一支須穿制服並受紀律約束的輔助應急隊伍,其經費由政府支付。民安隊在編制上有3,770名成人隊員及4,032名年齡介乎12至17歲的少年團員。民安隊於一九五二年成立,當時是一個備戰的民防單位,經多年發展,現已成為一個服務多元化的輔助組織,在發生天災人禍時,執行各種應急服務,協助減輕本港正規部隊的負擔。